11-08-2012

來美國一個多月了,很多事持續在摸索中,生活上還是難免有些不適應。下午為了小事與蘇小妹生悶氣,不過早就約好要一起去運動,還是穿上 運動服出門跑步。說是跑步.....其實只比散步快一點點(臉紅),但對在台北連運動手指都不願意的我來說,已經是很大的進步。記得第一次跑時,只跑半浬 左右,心臟就差點離家出走,因此每次也都很保守,跑個半浬就開始慢慢散步等蘇小妹跑完他的路線一起回家。

不知是否是因為今天生着悶氣無處發洩,或者是跑了幾次下來,我體內潛藏的運動員靈魂甦醒過來(捶胸怒吼~),今天跑到預定休息的點還覺得中氣十足,捨不得停下腳步,便順著散步的路線一直跑,跑呀跑,跑得馬尾的橡皮筋鬆脫了也不願意停下腳步,便披散着頭髮,繼續跑.....

腦中浮現大學時的勵志電影- 阿甘正傳,阿甘本來裝着行走輔助器,在一次壞小孩攻擊中,女主角情急了大喊:Run, Forrest, Run!  奇蹟似的阿甘突然慢慢站起來跑,跑着跑着,越跑越快,跑得輔助器都甩掉了還是快樂的跑着。從此阿甘迷上跑步,還靠飛毛腿打美式足球從大學畢了業。突然能理 解阿甘的心情,我感到很自由,在加快腳步跑的時候。迷人的律動感讓我停不下來,散着頭髮愉快的跑呀跑呀......跑個不停......

後記:感覺跑了很遠也很久很久,問蘇小妹時間,他說: 24分鐘。1.5浬左右。讓我整個得意的心情.....咻~飛掉了。沒關係,對我來說,值得珍藏的片刻,就是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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