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4

小時候的我是一個愛幻想、作夢,對世界充滿好奇心的孩子。奶奶生前常常提起,那時帶著我出門總是走走停停,因為我的注意力常常被路旁的小花、石頭、蟲類等東西吸引,也不管大人是否在趕時間,就會蹲在地上細細地摸著花,把玩著石頭,對著螞蟻說話,非得等到奶奶三催四請,我才會無限留戀地放下,站起來繼續走。在我當時天真的眼中,一花一葉、一隻螞蟻便足以構築成一個讓我眼花撩亂的繁忙世界了。

到了青少年時期,我已不再任意蹲在路旁摸石子、和螞蟻說話;不過,對於那些位在不起眼角落而看似微小之物所形成的迷你風景,我依舊是百看不膩。

漸漸長大成人,我發現到,在我眼中觀察到的小風景並不能讓我與人們產生共鳴;這些觸動我心並帶給我感動的景色也不能夠成為大家熱烈討論的熱門話題。於是,我將注意力轉移到文化流行的主流,開始研究電影、音樂、美食、各種名牌商品──汽車、提包、衣飾──以及文學小說等,足以彰顯我見多識廣又有品味形象的興趣。

那時在台北的路上行走,我會駐足觀看線條流暢的豪華轎車;遇到裝潢時髦的餐廳會停下來記電話;經過刺激人購買慾的商店櫥窗也會雙眼放光地放慢腳步;但很少會再為了一朵小花或小草蹲下身、彎下腰。

結婚並在 Lincoln定居,我遠離了繁華熱鬧的城市,也從衣著入時的上班女郎成為了家庭主婦;經過了兩年,我發現我很少想起城市裡的事物,轉變成了喜愛往野草遍地、小動物亂跑的郊外公園跑。

這個星期天趁著秋高氣爽,我和蘇小妹到 Pioneers Park 散步。在小徑旁見到數叢狗尾草已染上秋色,亂蓬蓬卻美麗依舊地在風中搖曳,我突然想起,我曾經很喜愛看狗尾草的微風景。

我也因此回想起自己的喜好在不同階段的不同轉折。從喜愛到遺忘,直到現在又再度被年輕時喜愛的事物感動,這歷程讓我感觸很深。

人的記憶非常地奇妙,雖然我已經忘記自己曾經這麼喜歡這些事物,但在無意識間記憶總是一直存在著,遇到偶然的機緣,所有的記憶又迅速湧現腦海。我不禁好奇地想著,在這之前,我到底是把這些記憶收藏在腦中的哪一個角落呢?

IMG_5513  

Pioneers Park 的狗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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