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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5   

記得我還是高中生時,有一次小姑姑來我們家作客。坐了一會,小姑姑要我同她到咱家附近的市場去買菜。我忘記為甚麼小姑姑明明是來我們家作客卻還要到市場買菜,是嫌咱家伙食不好所以自立自強嗎?也可能是阿娘不在家,所以姑姑下廚煮給我們吃吧。

那天小姑姑領著我在菜市場裡繞,在各個攤販間挑選著食物,一邊問我:「妳爸爸愛吃甚麼?」青春期的我對於身為主人卻讓客人到市場去買菜這件事很不好意思,哪裡還好意思指點姑姑應該買些甚麼呢?因此我只是不置可否地點點頭。 ( 若是現在的我,應該會報上自己愛吃的食物。)

姑姑買齊了菜,準備回咱家煮飯,我看看手上的食材,笑著告訴姑姑:「姑姑妳不用問我爸爸愛吃甚麼啦!妳買的菜都是爸爸愛吃的。」阿爸及姑姑兩兄妹的喜好是如此相似,當時的我見了忍不住笑出來。

回想起來,那天的菜籃裡有些甚麼我已記不太清楚,只記得其中有一包豌豆莢。

說起這豌豆莢,是娘家阿爸最喜歡的蔬菜之一。只要時節恰當,阿爸去市場買菜回來都一定會買豌豆莢。只要有清炒豌豆莢這道菜,阿爸便能夠吃上一餐。

其實我也喜歡吃豌豆莢,只是沒像阿爸那麼執著。

今年在我們的綠園裡,我決定要種上幾株豌豆。我買的豌豆品種是 Snow Pea,在台語裡俗稱「荷蘭豆」,當荷蘭人統治台灣時傳入的,因此而得名。

有一句俗話說:「豌豆怕鬼。」豌豆喜歡群聚,而且要種的近一點,豌豆才會長得好。我是那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的窮莊稼人,總想在小方圃裡塞越多作物越好。這豌豆的習性,正合吾意啊!同時,書上說,收成豌豆的莖、葉可以成為很好的綠肥,這種一物多用的作物,不種實在可惜。

在美國中部,豌豆適合在春季栽種。我在春霜快結束的時候播下種子,等到五月間,我就開始收集庭院裡的樹修剪下來的樹枝,好讓豌豆的捲鬚攀爬。

第一次種豌豆,在我的想像中應該是像傑克的豌豆,抓住一根樹枝後就乖乖向上攀爬;不意豌豆的捲鬚卻像是小嬰孩的手一樣,總是活潑地到處亂抓亂爬,我在豌豆旁邊插上的幾根樹枝根本不夠。於是我更勤於收集樹枝,同時,每天早起就到方圃巡視,細心地將捲在萵苣葉、番茄葉、護網等的柔嫩捲鬚鬆開,再插上一根樹枝讓它向上攀爬 (就像是在亂抓的嬰兒手裡塞進玩具一樣)

到了春夏交替時,豌豆開始開出蝴蝶般的秀麗白花,再等個幾天,嫩綠的豌豆莢便成形了。見到自家的方圃裡長出如同市場賣一樣的豌豆莢,我興奮地拖著蘇小妹到方圃前獻寶。

我天天到方圃前巡視,等豌豆莢差不多可以收成便迫不急待地摘下,第一天收成了 7 個豌豆莢。再等個三天,總共收集了19 個豆莢,炒了一盤。

咬下豌豆莢,口感清甜爽脆,同時新鮮的滋味在嘴裡跳躍著。我這才突然想起,搬來 Lincoln 後很少吃到豌豆莢。偶爾在中餐館吃到,也僅有著兩、三個豆莢在菜餚裡點綴而已。

接下來的二十天,豌豆花盛開,豌豆莢也越來越多產,直到產季結束時,我們總共收穫了104 個豌豆莢。當初播下6 粒豌豆種子,能有這樣的成果真可說是大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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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種兩個星期後,從土裡探出頭的豌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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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狀豌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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豌豆的捲鬚十分活潑,一抓住甚麼就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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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成形的小豌豆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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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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